检察日报北京3月4日电(记者张羽)近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《全国检察机关开展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其中提到“聚焦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”,引起两位来自生鲜电商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关注。 “直播电商已经连续三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中,它不仅可以拓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,缓解农产品出售难的问题,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度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北京市平谷区绿农兴云果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岳巧云告诉记者,直播带货的蓬勃发展,给新农业带来新机遇,对农民增收起到重要作用。“但是也存在假冒地理标志、假冒商标的情况,这种现象看似短期获利,实则同时侵犯了正规直播带货从业者和消费者的权利,是直播带货等新业态领域健康发展的‘毒瘤’,必须坚决予以清除。” 据记者了解,近年来全国各地,例如北京、上海、四川等地都查办了一批直播带货销售涉嫌假冒注册商标、假冒地理标志产品的案件。 对此,全国人大代表、福建省福州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平勇认为,“舌尖上的安全”牵涉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与生命健康安全,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,也是食品行业最重视的问题。近些年来,社区团购、网络销售、直播带货等新业态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,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一些新挑战。“销售渠道在变化,‘舌尖上的安全’却不能打折。”兰平勇代表表示,检察机关开展的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瞄准新业态,可以说找准了做实司法为民、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,希望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。 岳巧云代表、兰平勇代表都在采访中提及,直播带货售假案件涉及生产采购、平台上架、营销推广、终端销售和快递运输等多个环节,需要予以综合治理。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,引导推动行业规范发展,促进行业治理。还要加强典型案例宣传,通过以案释法,提高从业主体法治意识,提升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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