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怀来县农牧局党委
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
实施方案
(2010年4月29日)
根据怀来县委组织部、县委宣传部《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》(怀组[2010]9号)文件精神,为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,经研究,决定在全局开展“创先争优”活动,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: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,以“三提升”活动为载体和抓手,紧紧围绕建设京畿现代农业强县目标,通过工作争先、服务争先、业绩争先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,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,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,在推动科学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、服务人民群众、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,为建党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献礼。
二、争创目标
开展创先争优活动,党组织要争创“五个好”,共产党员要争创“五模范”,部门工作实现“四二四”目标。
基层党组织“五个好”:一是领导班子好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团结协作,求真务实,勤政廉洁,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二是党员队伍好。党员素质优良,有较强的党员意识,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三是工作机制好。规章制度完善,管理措施到位,工作运行有序。四是工作业绩好。部门工作成绩显著,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成效明显。五是群众反映好。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,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。
共产党员“五模范”:一是自觉学习的模范。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学习新知识、新技能,不断提升党性、提高素质。二是执行政策的模范。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,坚决把党组织要求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。三是服务群众的模范。主动联系群众,积极为群众解难题、办实事,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。四是爱岗敬业的模范。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、开拓创新、无私奉献,带头争创佳绩。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带头弘扬正气、维护稳定,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。
“四二四”目标:把带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、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,争取实现“四二四”争创目标,即: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、农业农村信息化、农业综合执法、农广校工作四项工作保持全国一流水平,农民培训、农机技术推广两项工作力争达到全国一流水平,现代农业技术示范推广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、发展现代农业、省部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树四项工作力争达到全省一流水平。
三、主要措施
(一)不断增强思想素质。在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中,要深入解决和克服精神不振、干劲不足、安于现状、不思进取、缩手缩脚等问题,切实增强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危机感,树立快进则兴、慢进则衰、不进则退意识和不怕困难、奋力赶超、争创一流精神,始终保持强烈的发展意识和永不懈怠、永不自满、求实创新、勇往直前的精神状态。
(二)大力提升服务效率。进一步明确工作效率是否适应当前干事创业、奋力赶超、率先发展的要求;服务效率和质量是否不断提高;基层和人民群众满意率是否不断提升。要深入解决和克服宗旨、政策观念不强,工作态度不端正,群众意识淡薄,衙门作风严重,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。切实加强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,逐步完善有关制度,明确服务准则,规范服务行为,改进服务手段,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,让领导放心、让基层和人民群众满意。
(三)努力提高自身素质。深入解决和克服疏于学习,不注重自身工作能力的提高,少本事,缺办法,重应付,轻落实,热衷于搞花架子,做表面文章等问题。进一步增强不进则退,落后就会被淘汰的紧迫感和危机感,树立以教立身意识、终生求知观念和求真务实精神,认真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实,努力为部门发展作出贡献。
四、组织领导
(一)加强领导,确保实效。全局各部门要把“创先争优”活动作为一项主要工作任务,精心组织实施,真正抓出成效。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“创先争优”活动的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和督促。各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抓好落实,派人员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的日常工作。
(二)建立机制,增强动力。将开展“创先争优”活动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。同时,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,积极创新载体,积极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,使“争优创先”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。
(三)扩大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加强对“争优创先”活动的宣传,抓好典型事例的宣传工作,展示活动成果,努力营造学习先进、崇尚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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